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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第529 條. 關於勞務給付之契約,不屬於法律所定其他契約之種類者,適用關於委任之 ... ...More
所謂委任乃以處理事務為目的,受任人處理一定目的之事務,係具有獨立之裁量權或決策權。如提供勞務之人,係聽從僱用人之指示,而對於事務之處理無獨立之 ... 【裁判字號】91,重訴,...More
第一款使用借貸 § 464. 第二款消費借貸 § 474. 第七節僱傭 § 482. 第八節承攬 § 490. 第八節之一旅遊 § 514-1. 第九節出版 § 515. 第十節委任 § 528...More
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物而負擔之必要債務,受任人得請求委任人代為清償,或於清償期前提出相當擔保。 3.損害賠償義務:(民法第546條第3、4項) (1)賠償義務: 訊息 ...More
民法第549條委任契約之終止(任意終止) 1.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2.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549條 委任契約之終止(任意終...More
所謂「委任」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的契約(參見《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 委任依受任人是否受有報償,可分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