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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 110.01.13 修正之第 12、13、973、980、1049、1077、1091、 加入資料夾: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More
第13 條. 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自民法親屬編施行之日起,依民法親屬編之規定。其有修正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相關法條. ::: 最新訊息 · 中央法規 · 司法解釋 ... 加入資料夾: ...More
第13 條. 外國法人在我國設事務所者,準用民法總則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一條及前條之規定。 加入資料夾: ...More
第13-2 條. 民法物權編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五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發生之永佃權, 其存續期限縮短為自修正施行日起二十年。 前項永佃權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加入資料夾:602,142,849人...More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訴願法(民國101 年06 月27 日) EN. 第13 條. 系統發生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或洽系統管理員。602,142,853人8,430,919人717...More
檢視現行法規, 民法( 民國74 年06 月03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檢視現行法條, 第13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