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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履約期間係以「日」定之,其始日不應計算;若核算履約期間之最後一天為星期六、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除有民法第122條之情形外,仍以核算履約 ...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More
第122 條. 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 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相關判例 · 相關法 ... 加入資料夾: ...More
第122 條. 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 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602,139,109人8,427,175人1,227...More
期日之確定. 於一定期日、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其他休息日時,以該休息日之次日代之。(民法第122條) ... 訊息 ...More
二、但是問題來了,前述的60日期間之末日剛好是假日,依據民法第122條規定,「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 ... 關 於 我 們 ...More
第122 條. 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 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民法 (民國108 ... 602,139,114人8...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