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推薦指數: 80 %
1.(1)本年6月29日起,外籍人士除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外,因其他事由欲來臺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學生、研習中文等就學相關事由的來臺申請,將按教育...Mor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請點選進階查詢來使用網站搜尋功能。本局地址:100219 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總機電話:(02)2343-2888服...More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105-11-0145067一、外國人受聘僱在臺工作,應先與該公司(雇主)簽訂聘僱契約,經雇主準備相關文件向本部申請許可後,外國人始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二、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More
一、 辦理或展延、補發外僑居留證二、變更居留原因三、不是持停留簽證進入臺灣。有關持停留簽證入國者,請參考外僑持停留簽證入國,申請外僑居留證送件須知:https://www.immigrati...More
用於台灣短期洽商或工作,且停留時間未超過180天者。參訪台灣之外籍人士,且持有相關國家護照者(詳外交部連結),可依據「免簽證」規定直接來台,依所屬國家停留期間30天或90天。第二類屬於申請中...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