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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車買賣的「使用牌照稅」和「汽車燃料費」(倡導公平的使用者付費原則)文:林德川先講一個前幾天發生的小故事:公司業務D君晚間下班開車去桃園龜山,送還一位新購車車主S君的雙證件(用以辦理他換車...More
新臺幣200元。Mor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的Javascript功能。一般民眾將汽車賣掉時,多只在乎能賣多少錢,簽訂簡單的契約後,就將車子轉賣、過戶給他...More
如有巧合 純屬虛構 More
自用小客車牌照稅每年徵收一次,汽油燃料稅或柴油燃料稅亦為每年徵收一次。 牌照稅每年開徵一次,時間為4 月1 日至4 月31 日, 燃料稅每年開徵一次,時間為7 月1 日至7 月31 日。徵收...More
車輛所有人如將舊車轉賣給他人時,應先繳清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及以前各年度欠繳之使用牌照稅、罰鍰,會同買方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往後年度之使用牌照稅即可改向新車主課徵。買方若不願意配合辦理過戶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