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推薦指數: 80 %
配合10月9日《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公布施行,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如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者,其在臺累計工作年限可由12年延長至14年;勞動部已完成相關配套法令,並於今(11)日...More
印尼籍家庭看護A在臺灣工作快1年了,從來沒有放過假。今年6月開齋節,她終於鼓起勇氣拜託雇主讓她放假去「過年」,A跟同鄉一起享受節慶的氣氛,閒聊的時候,A才知道有些人每個星期天都放假,A忍不住...More
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22條第1項規定得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之被看護者,其條件應符合以下之一:衛生福利部地址:1152...More
步驟一:確認雇主(申請人)及被看護者資格 雇主(申請人)與被看護者,應具備下列關係之一一、配偶。二、直系血親。三、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四、繼父母、繼子女、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子女或繼子女之配...More
發行單位: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發行人:葉琇姍 本報每月5日出刊 家庭看護工調派須知-養護機構 案例說明: 外籍看護工蘇珊來臺工作已經兩個月,經由訪視人員到府訪視才發現原來蘇珊並不在...More
目前開放移工來臺從事的工作為: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工工作、製造工作、營造工作、海洋漁撈工作及屠宰工作。來臺年齡 移工來臺年齡為16歲(含)以上,另從事家庭外籍看護工及幫傭年齡須2...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