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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 領務簽證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分別在本(2020)年3月21日、4月17日、5月18日及6月15日4次宣布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More
目前設定目前設定目前設定外交部今(15)日宣布,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延長在台合法停留30天的措施,不需另行申請。這已是自武漢肺炎疫情爆發以來,第4...More
地址:100213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本署各服務地址) 電話:(02)2388-9...More
申請人先確認未受入國管制或受入國管制業經解除後,始得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申辦居留簽證後再入國。入國後15日內,檢具申請書、護照、居留簽證...Mor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請點選進階查詢來使用網站搜尋功能。停留期限為60天或90天且無「不得延期」字樣註記者,抵台後倘須作超過原停留期限之停留 ,得於期限屆滿前,檢具有關文件向...More
持60天以上之停留簽證入境,且未加註不得延期(NO EXTENSION),有事由需繼續停留者,於停留期限屆滿前 15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受理機關申請: 申請單位: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