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加打簽證 & eTA

發布時間: 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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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進行加打第二分段申請,想先詢問一下 預計四月初至加拿大旅遊,已申請並通過觀光eTA, 想了解若在四月前收到加打審核的POE,我四月到加拿大遊玩時,工作簽會直接生效嗎? 若是加打工作簽有核淮下來,預計是2020年2月出發,在這期間以觀光名義旅遊加拿大是否可以不讓工作簽生效? 網上找不到相關資訊,懇請有經驗大大可以分享資訊,謝謝 :)

可以喔,入境目的就寫觀光而非工作。 POE不是工簽,工簽必須入境後去移民局辦理才會發給你,不用擔心。

可以喔,入境目的就寫觀光而非工作。 POE不是工簽,工簽必須入境後去移民局辦理才會發給你,不用擔心。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昨天找到好久找不到相關資訊…謝謝 :)

你去機場報到時航空公司有可能要你出示申辦eTA的證明,這時候你要拿POE給他看(你提到你已經有事先申請一份eTA,你也可以出示這份) 但是入境加拿大時不需要出示eTA的證明,他們系統裡就有資料 你如果這時候出示POE給移民官看的話,移民官會認為你這次入境就要開始工作了,就會指引你去辦公室申領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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