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推薦指數: 80 %
1.可由本人親自到場或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換照。 2.未婚且未滿18歲或受監護宣告之申請人,申請護照須由法定代理人(須繳驗監護證明文件)簽署「同意...Mor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請點選進階查詢來使用網站搜尋功能。本局地址:100219 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總機電話:(02)2343-2888服...Mor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請點選進階查詢來使用網站搜尋功能。.(註1)未婚且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背面簽名表示同意,除黏貼簽名...More
加入資料夾:596,231,541人2,519,607人49人180,962人│ 資料開放宣告 │ 隱私權保護宣告 │ 資訊安全政策 │ Q & A │ 意見回饋 │本網站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