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推薦指數: 80 %
每次延期,不得逾原簽證許可停留之期間,其合計停留期間,並不得逾六個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提出證明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酌予再延長其停留期間: 一、懷胎 ... 加入資料夾:607,364,374...More
符合特定情形的外國人,若於疫情期間在台停留時間達180天,可檢附相關資料向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申請特別延期居留。(資料照,記者翻攝 ...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More
於武漢肺炎疫情期間,外國人在臺停留達180日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特別延期停留:. 一、返回母國運輸工具因疫情停航者。 二、配偶、 ... Ufficio italiano di pro...More
至於停留期限已延長至180天上限的外籍人士,倘於疫情期間符合特定情形,得進一步向移民署申請特別延期。已逾期停留者,則可參考該署「擴大逾期停(居)留 ...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More
Q5: 停留期限到期日若為國定假日,是否可延期一日辦理延期? 申請人先確認未受入國管制或受入國管制業經解除後,始得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申辦...More
終於,我們今天收到內政部和外交部的公文回覆,表示未來將放寬標準,准許以下對象特別延期停留,包括: 1.其配偶、經註記之同性伴侶、父母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