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本細則依姓名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立法理由〕. 配合本條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日修正公布,修正援引條次。 第二條. 國民於出生登記 ... More
內政部函【說明二】、按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得申請改名。其立法理由係為維護家庭倫理,讓與直系尊親屬 ... ◎內政部戶政解釋函令查詢系統(另開新...More
下列條文附帶來自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reason2/01123104050500.htm 的立法理由。 第一條(全文修正): 條文中華民國國民...More
中華民國國民,應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並以一個為限。 ... 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更正本名者,以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 ... 加入資料夾:617,532,52...More
法規名稱:姓名條例提案日期:中華民國107 年3 月9 日提案字號:院總 ... 臺灣原住民」,為統一法律用語,對於姓名條例部分條文提出修正。 More
本項之立法理由如下:「姓名條例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台灣原住民族之姓名登記,依其文化慣俗為之;其已依漢人姓氏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主管機關 ... 本項之立法理由如下:「姓名條例第一條第...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