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推薦指數: 80 %
English員工登入針對104年6月8日媒體報導「隱形眼鏡販賣機」一案,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說明如下: 一、隱形眼鏡為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且須經眼科醫師處方後使用。...More
邇來常見在網路上販售隱形眼鏡被衛生局查獲,雖然理由為自己在網路上買了之後不合適,所以刊登在網路上供不特定人士下訂,已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衛生局可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及第92條規定科處罰款3...More
【勁報記者于郁金/連凱斐/綜合報導】近來因網拍醫療器材嚴格取締,許多不肖業者或個人改至「臉書」賣隱形眼鏡,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管理,網路販賣隱形眼鏡是違反藥事法之行為...More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爆〔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民眾今後到藥局、藥粧店也能買到隱形眼鏡!衛生署食藥局日前公告,...More
針對日前外傳「網路業者若向衛生局報備,隱形眼鏡亦可在網路販售」事件,澎湖縣政府衛生局表示此為錯誤訊息,衛生署迄未核准網路得販售隱形眼鏡。衛 生局指出,隱形眼鏡雖屬非植入性第二等級或第三等...More
一、口罩分為醫療用及非醫療用,販賣非醫療用的口罩應符合商業登記相關規定;販賣醫療用的口罩應事先申請藥商許可執照,繳費領照後方准營業。另藥商經報備衛生局核准後,得於網路販售第一等級及已開放之第...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