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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連保存盒也一樣,未經許可不得輸入、販賣!中市一文具公司陳姓負責人從大陸購入造型隱形眼鏡保存盒轉售書局,書局再以每個十九到九十八元賣給消費者,台中地檢署昨依違反藥事法起訴陳...More
邇來常見在網路上販售隱形眼鏡被衛生局查獲,雖然理由為自己在網路上買了之後不合適,所以刊登在網路上供不特定人士下訂,已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衛生局可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及第92條規定科處罰款3...More
English員工登入針對104年6月8日媒體報導「隱形眼鏡販賣機」一案,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說明如下: 一、隱形眼鏡為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且須經眼科醫師處方後使用。...More
針對日前外傳「網路業者若向衛生局報備,隱形眼鏡亦可在網路販售」事件,澎湖縣政府衛生局表示此為錯誤訊息,衛生署迄未核准網路得販售隱形眼鏡。衛 生局指出,隱形眼鏡雖屬非植入性第二等級或第三等...More
【勁報記者于郁金/連凱斐/綜合報導】近來因網拍醫療器材嚴格取締,許多不肖業者或個人改至「臉書」賣隱形眼鏡,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管理,網路販賣隱形眼鏡是違反藥事法之行為...More
衛生福利部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總機電話:(02)8590-6666 傳真號碼:(02)8590-6000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