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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第 4 條 本法所稱藥物,係指藥品及醫療器材。 •藥事法第 14 條 本法所稱藥商,係指左列各款規定之業者: 一、藥品或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二、藥品或醫療器材製造業者。 •藥事法...More
目前設定目前設定目前設定知名Youtuber理科太太日前以「子宮頸癌篩檢」為題推出影片,並於影片當中介紹醫療器材用品,引發是否涉及醫療器材廣告的疑慮,目前台北市衛生局也已開始著手調查,因此事...More
衛生局表示,依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凡申請為藥商者,應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又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藥品及醫療器材,產品應由合法申請之藥商,於登記地點販售,所以未申請藥商登記之民眾...More
當您販售產品時,請務必先確認其屬性,若產品屬於「藥品或醫療器材」者,則須具備藥商資格,並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產品則須取得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若產品不屬於藥品或醫療器材者,則不可宣稱具備醫療效...More
電商廣告大哉問-以藥品、美妝、保健食品為例-馮昌國律師、陳雅萍顧問一、概說台灣人可說是最愛美、最養生、最怕死-毫無疑問,看各大電商上的常賣品就可以知道了!大致來說,我國對於藥物、美妝品、保健...More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08年違規廣告查緝成果,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1,238件、裁罰6,206萬5,000元。其中化粧品706件、裁罰2,577萬5,000元(41.5%)件數最...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