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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滿續聘轉換收費 仲介籲有合理規範全聯會提勞雇服務項目 不應讓非法猖獗 就業服務法第52條刪除移工每三年須出境一日,自105年10月通過實施至今已超過3年,受限於法規定義不夠明確,造成仲介業...More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106-04-26106-09-1527885 就業服務法第52條已取消外籍勞工3年出國1日規定,外籍勞工在臺工作滿3年不必出國1日,得由原雇主續聘或新雇主接續聘僱。勞動部...More
2016年政府廢除移工團體口中的「剝削條款」,也就是「就服法」第52條移工每3年需出國1日的規定,當時宣稱可幫移工省去高額仲介費、移工還能自由轉換雇主,不過,3年過去,沒了高額仲介費,卻出現...More
2017 07/01 聘僱外籍勞工的常見迷思 對聘僱外籍看護工的雇...More
回到首頁.简体中文 事業單位於107年5月21日提出申請,應檢附在申請日往前3個月期間內的相關文件,即同年2月2...More
薇妮????來臺照顧李爺爺快滿三年,原雇主因家庭因素讓薇妮轉換雇主,薇妮擔心是否要支付仲介公司期滿轉聘費用? Q:薇妮是否需要支付仲介公司期滿轉聘費用? A:依勞動部修正「私立就...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