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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近期會將跨部會進行養護機構勞動檢查,對於現場的外勞都會進行訪談若家中的外籍看護工陪同被照顧人至養護機構鄉,雇主一定要先向勞委會申請變更外勞工作場所,約7個工作天完成核可,不可事後補辦申請...More
勞動部6月18日公告「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自即日生效。 根據新規定,家庭看護工調派至醫療院所附設之護理之家...More
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期間延長至14年評點制常見問題 (請見附件) 雇主應在30日內向勞動部申請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或者經外籍勞工同意後,在期限內辦理手續安排出國。如果在登記轉換...More
如果被看護人住進醫院1.護理之家、2.呼吸照顧病房、3.慢性病房以及4.養護機構,要將外籍看護工一同帶往這些機構從事看護工作,雇主須向勞動部申請變更工作場所。 並且留意每次申請期限最長不能超...More
(影片分享自東森新聞)呃,呃,呃。這當然是錯誤的觀念阿!注意喔,沒收他人的護照可是相當嚴重的罪刑,KOMI告訴大家請不要輕易嘗試喔!以下是幾個千萬不能叫外勞及看護做的事,不然可能會吃上官司喔...More
Q:外籍看護可以隨被照顧人至養護中心照顧嗎?A: 勞動部6月18日公告「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自即日生效。 根...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