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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一、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 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 二、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市) 區內者,發票 ... ...More
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其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者,匯票、本票自到期日起算; 支票自提示日起算。 匯票、本票之背書 ... 跳至主...More
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其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者,匯票、本票自到期日起算; 支票自提示日起算。 匯票、本票之背書 ... 跳至主要內容 ...More
執票人於第一百三十條所定提示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而被拒絕時,對於前手得行使追索權。但應於拒絕付款日或其後五日內,請求作成拒絕證書。 付款人於支票或黏 ... 跳至主要內...More
準此,若支票發票人甲(住、居所在新竹),支票付款銀行為臺灣銀行士林分行(付款地),票載發票日為103年2月1日。此一支票之提示期限則為十五日(發票地與 ... ...More
填寫支票知識有關存支票和填寫的問題~~~~~~~⊙ 支票抬頭是你的你要入到你郵局 ... 支票背面: 名字寫上你的姓名地址寫上你的地址提示人(行)填寫存款帳號或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