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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員工長時間連續勞動,勞基法§35有規定「勞工連續工作4小時後,應至少休息30分鐘,但輪班制、連續性或緊急性的工作能例外調配休息 ... 分享 8 28 ...More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以上。 加班補休規定: 1. 雇主依第3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 ... 前言勞動基準法之內涵 一、勞動契...More
(88)台勞動二字第008685 號函要旨:事業單位基於工作連續性,若確已依勞動基準法第35 條後段但書規定於工作時間內調配其休息時間,則尚不 ... 公司上班時間9-18點,12-13點午休...More
每間公司因產業、工作型態不同,休息時間也會不一樣,但上班8小時如果沒有好好休息,不僅影響工作品質、效率,還可能涉及職業安全。 分享 0 17 複製 ...More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時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 ... Opening 序章寰宇法典法律漫畫...More
此所以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 ... 【系統公告】親愛的讀者們,職場...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