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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 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 最新訊息 ... 加入資料夾:608,257...More
【簡文成專欄】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35條但書規定 回覆:. 1.按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回覆: 1....More
原處分機關審認訴願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且為甲類事業單位,係第2次違反勞動基準 ... 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More
請問:勞基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如工作是有連續性,雇主可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休息時間」< 所以員工可以提早一小時下班嗎?eg.上班時間 ... 請問:勞基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如工作是有連續性,...More
「法源法律網」為專業法學資料庫,收錄:法規(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地方法規)、司法判解(大法官解釋、司法解釋、判例、精選裁判、具參考 ...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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